一、商务条款要求1、采购单位:佳木斯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水泥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4、采购预算:人民币1510000.00元/年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交货期限:按时按需供货7、服务期限:2年8、付款方式:根据订货量预付货款 9、支付方式:授权支付10、售后服务:全天24小时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2小时到达现场,提供24小时接听电话。11、履约验收: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1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序号名称规格包装形式单价(元)数量(吨)合计(元)1砌筑水泥M32.5散装42020008400002砌筑水泥M32.5袋装43010004300003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袋装4805002400001、本项目预算为水泥单价,不包含运杂费等。2、执行浮动价格,如水泥价格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3、含增值税发票。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公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7】11号。五、采购单位信息联系人:孙向玲电子邮箱:416390581@qq.com联系方式:13603698616